通辽市国家税务局 283653652017年第二季度联合欠税公告
通辽市国家税务局 28365365
2017年第二季度联合欠税公告
2017年第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、《欠税公告办法(试行)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)及《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(3.0版)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截止2017年6月30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(不含罚款、滞纳金)情况予以联合公告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附件:联合欠税公告清册
2017年7月21日